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决定继续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大江肉食品二厂(下称:食品二厂)向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松江支行续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07年3月8日起至2008年3月5日,保证期间为食品二厂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8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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