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第一大股东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以豁免公司1.5亿元债务及将上海洋山港基混凝土有限公司49%股权、上海浦龙砼制品有限公司50%股权和上海阿姆斯壮建筑制品有限公司20%股权(评估作价1.11亿元)无偿划入给公司作为对价安排。 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2007年10月23日 实施及复牌日:2007年10月26日 由于公司股票于2007年10月2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恢复上市,故恢复上市首日的股票简称为“N*ST棱光”,以后公司股票简称为“*ST棱光”,股票代码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