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日前收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通知,公司申请计税工资税前扣除事项获得批准。公司2006年度计税工资税前扣除限额为25.14亿元,据此可降低所得税5.35亿元。 根据上述通知,公司2007年度计税工资税前扣除限额,将以2006年度计税工资税前扣除限额为基数,按照工资总额增长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计算核定,并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具体数额尚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核定。 公司于2008年1月3日发布的《2007年度业绩快报》已包含上述事项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