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28日召开一届十九次董事会及一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按照2007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20990693530股计算,每10股派0.85元(含税)。 二、通过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通过关于增发40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四、同意公司采用银行借款方式融资25亿元流动资金。 五、同意在2008年内通过金融机构以委托贷款方式向上海盛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上海汇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国际客运中心开发有限公司三家单位提供总金额不超过51.05亿元使用额度的委托贷款。 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4月21日下午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