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4月17日召开四届五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吉林森工金桥地板集团有限公司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更换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的议案。 三、通过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通过关于吉林森工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通过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 六、决定将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营业期限延长至2018年9月29日。 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5月12日上午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