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4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五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用自有资金收购股权的议案:公司拟按照评估值收购关联人广州市金九千有限公司(下称:金九千)持有的南昌香江商贸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持股60%)、郑州郑东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捌仟万元,公司持股90%)、随州香江商贸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叁仟万元,公司持股90%)、进贤香江商业中心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陆仟万元,公司持股90%)、保定香江好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00.00元,公司持股90%)、新乡市光彩大市场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仟万元,公司持股90%)、洛阳百年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持股90%)、增城香江房地产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00万元,公司持有90%股权,下称:增城香江)各10%的股权;关联人香江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景德镇市香江商贸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00万元)、聊城香江光彩大市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持股90%)各10%的股权;关联人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州金爵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51%股权;关联人深圳大本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金九千合并持有的深圳千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100%股权,上述股权的拟收购价款合计为人民币21860.96万元。 上述交易均属于关联交易,相关关联交易合同已于2008年4月18日签署。 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5月6日上午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