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接第一大股东江西信江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70151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61%,下称:信江实业)的函告,该公司已与上海领域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上海领域)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信江实业将其持有公司的限售流通股7000000股质押给上海领域,质押期限为2008年4月17日至2011年4月30日。该项股权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本日,信江实业累计质押公司股份369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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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接第一大股东江西信江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70151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61%,下称:信江实业)的函告,该公司已与上海领域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上海领域)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信江实业将其持有公司的限售流通股7000000股质押给上海领域,质押期限为2008年4月17日至2011年4月30日。该项股权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本日,信江实业累计质押公司股份369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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