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4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三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及三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07年度薪酬的确认意见。 二、通过关于制定2008年度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草案)的议案。 三、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出的关于继续聘任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境内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08年4月15日收到股东华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递交的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三项临时提案。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三项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定于2008年5月8日召开的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