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4月21日接到其实际控制人延边州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下称:总公司)有关文件,总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吉林石岘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石岘公司)8629.26万股股权(占总股本的30.00%)转让给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协议尚未签订。 本次转让后总公司持有石岘公司14891.34万股,占总股本的51.77%,仍是其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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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4月21日接到其实际控制人延边州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下称:总公司)有关文件,总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吉林石岘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石岘公司)8629.26万股股权(占总股本的30.00%)转让给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协议尚未签订。 本次转让后总公司持有石岘公司14891.34万股,占总股本的51.77%,仍是其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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