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唐山三友碱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碱业公司)签订的各自独立的《水供应协议》、《电力供应协议》、《蒸汽供应协议》,公司向碱业公司供应直流水、循环水,碱业公司向公司供应电、蒸汽和软水。双方商定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定价原则确定水和蒸汽供应价格,以市场价格确定电力供应价格。现经协商,拟将碱业公司供应公司的蒸汽价格自2007年4月1日由90元/吨(不含税)调整为115元/吨(不含税)。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预计此次价格调整将增加公司2008年成本8590万元左右。同时公司控股子公司唐山三友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三友热电)对外提供的蒸汽价格进行相同金额的调整,相应增加三友热电2008年收入约39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