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08年4月17日至2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和经营层,到目前为止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