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4月18日召开五届十二次董事会及五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二、通过公司关于2007年度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法进行变更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已披露的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科目及其金额调整的议案。 四、通过公司200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五、通过续聘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5月16日上午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