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4月18日召开二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及二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对郑州至石人山高速公路(下称:高速公路)收费权经营期限暂定为30年,自通车之日起计算,并暂按此年限对高速公路相关资产计提折旧和进行摊销。待高速公路收费权经营期限获批准后,按照批准的年限执行。 二、通过关于单项金额重大应收款项确认标准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对已披露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及其金额进行调整的议案。 四、通过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07年年末总股本1842750000股为基数,每10股送1.5股派0.2元(含税)。 五、通过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六、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更换公司董、监事的议案。 八、通过续聘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九、通过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上述有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