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18日披露的三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中遗漏了“审议通过了授予公司经理室根据市场情况对公司持有的上港集团流通股及交通银行、海通证券、中国太保的限售股份进行部分出售的议案(授权期限至2009年4月30日止)”,现特作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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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18日披露的三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中遗漏了“审议通过了授予公司经理室根据市场情况对公司持有的上港集团流通股及交通银行、海通证券、中国太保的限售股份进行部分出售的议案(授权期限至2009年4月30日止)”,现特作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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