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08年5月12日与第二大股东之下属全资子公司昆明昆机集团公司(下称:昆机集团)签订了拆除房屋补偿协议,公司对2001年向昆机集团租用的四幢房屋拆除进行铸造改扩建,在拆除房屋后,以公司自有资金按该四幢建筑物的评估价人民币1949943元给予昆机集团补偿。公司在支付上述补偿金后,不再支付房屋的租金77314元/年。新建盖房屋产权为公司所有,而土地使用权仍为昆机集团所有。新建盖的房屋继续作为公司的生产用地。 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经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08年5月12日与第二大股东之下属全资子公司昆明昆机集团公司(下称:昆机集团)签订了拆除房屋补偿协议,公司对2001年向昆机集团租用的四幢房屋拆除进行铸造改扩建,在拆除房屋后,以公司自有资金按该四幢建筑物的评估价人民币1949943元给予昆机集团补偿。公司在支付上述补偿金后,不再支付房屋的租金77314元/年。新建盖房屋产权为公司所有,而土地使用权仍为昆机集团所有。新建盖的房屋继续作为公司的生产用地。 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 您将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言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提醒:不要进行人身攻击。谢谢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