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5月14日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签订“临港经济区3.6平方公里经营性用地项目投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部分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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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5月14日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签订“临港经济区3.6平方公里经营性用地项目投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部分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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