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5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0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于同日与北京鑫纳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鑫纳达)、香港千?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千?发展)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鑫纳达、千?发展分别将其持有的北京鑫纳达金刚石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0万美元,其中鑫纳达、千?发展分别持有51%、49%股权,下称:合资公司)27%、24%的股权转让给公司,根据资产评估报告结果(截止评估基准日2008年4月30日,采用收益法评估的合资公司净资产额为5130.3万元),经协商确定上述股权的转让价格分别为人民币1350万元、1200万元,合计2550万元。股权转让完毕后,公司持有合资公司51%的股权,其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上述股权转让价款后拟将合资公司更名为北京黄河旋风鑫纳达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