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认为,这也意味着目前处于暂停状态的非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工作迈出了重要一步。
根据中编办的批复,新设立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部将主要承担以下职责:拟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不上市股票的规则、实施细则;审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不上市股票的申报材料并监管其发行活动;核准以公开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拟定公开发行不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规则、实施细则并对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管;负责非法发行证券和非法证券经营活动的认定、查处及相关组织协调工作等。
据悉,对非上市公众公司的监管和查处非法证券活动是2005年修订的证券法赋予证监会的新职能。根据有关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为公开发行,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据此,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公司为公众公司,其中,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称为上市公司;符合公开发行条件、但未在证交所上市交易的股份公司称为非上市公众公司。
按照证券法的要求,从2005年起,中国证监会内设职能部门“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办公室”开始探索对非上市公众公司的监管,同时作为整治非法证券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行使相关职责。
按照2005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贯彻实施修订后的公司法和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在有关配套规定发布前,要防止一哄而上、滥发证券。证监会除继续正常受理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交易的申请外,暂不受理其他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各级工商登记机关也暂不受理相应的登记注册申请。”因此,目前监管部门尚未受理相关的申请。
其他文章
-
下一篇:A股非理性下跌 价值投资理念遭颠覆性伤害 [2008-03-26 10:03:38]
-
上一篇:传将出手收购MBS?美联储或采取更激进救市 [2008-03-26 10:03:41]
相关文章
| |
| · 您将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言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提醒:不要进行人身攻击。谢谢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