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07年12月31日,*ST 天保原控股股东天津市建筑材料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市天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金合计529.95万元。 2008年4月25日,天材房产与建材集团签署了债务重组协议,以建材集团对天材房产应收股利中的529.95万元抵偿上述非经营性占款。上述债务重组不涉及现金往来,由天材房产直接以应付建材集团股利冲抵应收建材集团相关款项。该事项已经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确认并出具了《关于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截至2008年4月30日,本项占用资金问题已经解决,公司应收控股股东、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经营性及非经营性资金余额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