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飞亚达A第五届董事会的临时会议决议,为满足公司亨吉利名表零售连锁网络建设的需要,公司于2008年5月16日与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海支行签署了总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授信期间自2008年5月16日至2009年5月16日,并由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中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将根据合同约定在借款公告日提取该授信额度合同下的借款资金2000万元,借款利率为借款借据生效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
|
根据飞亚达A第五届董事会的临时会议决议,为满足公司亨吉利名表零售连锁网络建设的需要,公司于2008年5月16日与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海支行签署了总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授信期间自2008年5月16日至2009年5月16日,并由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中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将根据合同约定在借款公告日提取该授信额度合同下的借款资金2000万元,借款利率为借款借据生效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 |
| · 您将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言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提醒:不要进行人身攻击。谢谢配合。 |